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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干部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
[发布时间2019年1月16日]
 

各位党员干部:

你们好!

201451日《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施行。201781日《市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》施行。现我市禁放区域为中环快速路以内区域(禁放区域示意图附背面),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。禁放区外为限放区,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请各位党员干部以身作则,带头不购买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,做好禁放、限放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昆山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我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
 

中环快速路(黄浦江路——G312国道——江浦路——富士康路、翠微西路)以内区域

 

禁放区域示意图: